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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擋不住 192要犯逍遙海外為防堵重大要犯潛逃海外,重創司法威信,政府修法補破網,然而修法緩不濟急,調查局追緝外逃小組目前掌握至少一百九十二名大咖要犯逃亡海外,另有上千名刑事通緝犯在海外。但因逃的多、緝返少,有調查局官員痛批,台灣法令不周又四面環海,大咖想跑「誰都擋不住!」調查局「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專責緝拿潛逃海外的重大刑事罪犯,包括力霸集團王又曾夫婦、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等人都名列其中;前立委羅福助在被發布通緝後,也成為外逃名單最新成員,警政署將他列入查捕逃犯名單,請求大陸公安部、香港、澳門西裝聯手協緝。緝逃小組指出,一百九十二名逃犯以經濟犯一百廿五人為最大宗,貪汙犯以卅三人居次;該小組分析,經濟犯與貪汙犯因獲利甚鉅,又有海外事業人脈,在海外衣食無虞還有人接濟,一旦在國內面臨司法追訴,自然想盡辦法出境。資料顯示,外逃通緝犯足跡遍布世界,甚至有人逃往中美洲瓜地馬拉,但多數以中國大陸與美加為主,其中藏匿大陸達九十四人,包括陳由豪、前廣三集團曾正仁、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前立委何智輝;美國五十四人,包括王又曾夫婦、前央廣董事長朱婉清、前立法院長劉松藩(亦在大陸)。另涉及侵佔公款的前國安局官員劉冠軍襯衫等十九人則窩藏在加拿大,也有人選擇逃往東南亞的菲律賓、泰國、越南、柬埔寨,以毒品等刑事犯居多,由於部分要犯潛逃後轉往第三國,實際落腳地點不一定。緝逃小組成員指出,通緝犯到大陸藏匿,主因兩岸語言文化相通,加上偷渡距離近,且不少逃犯在當地有事業和人脈保護;至於美 加重視人權法治,十分保護公民甚至親屬,王又曾便是以依親名義逃往美國迄今未回。尤其美國法律明定引渡應依條約,我與美國並未簽署任何協定,潛逃美國的黃芳彥在民國七十八年就取得綠卡及永久居留身份,刑事局及調查局雖多次聯繫,但引渡遣返可能性低,其他無邦汽車借款交國也面臨相同難處。緝逃小組也發現,許多逃犯會先逃往非洲、中南美,如貝里斯等小國,就是看中這些國家容易透過投資移民方式取得身分,甚至用錢買身分,並在取得護照後再取得美加永久身分。不願具名的調查局官員強調,如果法官持續無視刑事訴訟法羈押規定,再讓大咖輕易重金交保;以及法律不再賦予檢警調更強制的監控權,想要防範大咖落跑,根本是天方夜譚。■ 歡迎到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說說你的看法fdec3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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